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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了。
林宝初和沈戟还在点灯熬油的对衙门的地进行分项规划。
“三沟村的地是最顽固的,地势高,且田间多石,根本无法耕种。”
丰耕县一城十二村落,每一个地方沈戟都去过,脑子里将每个村子的情况都记得清清楚楚。
三沟村一直是令他最头疼的问题。
那个村的地,一亩地里,有七分是石头,泥里碎石也多。
庄稼根本没法儿耕种。
林宝初跟沈戟借了纸笔,把他刚才跟她分析过的村子情况做了大概的记录。
“土地情况这么糟糕的话,其实不必勉强非种庄稼不可,可以选择种其他的。”
沈戟知道是这个道理,“可稻粮是民之根本,不种庄稼,又有什么可种?”
他要是让三沟村别种庄稼,三沟村的人非跟他拼命不可。
在他们的认知中,天大地大,庄稼最大。
没有这一口粮食,全村人都得饿死。
“嗯……种玉米,种地薯,还可以种我上次跟你说的甘蔗,这些都是非常适合三沟村的农作物。”
林宝初建议道。
“玉米?”
“你们该不会连玉米是什么也不知道吧?”
沈戟露出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等着她解释。
林宝初不着急跟他科普,先问道:“玉米的事儿咱先不说,你先告诉我,你们盛朝都种什么?”
与其每提到一个农作物都要跟他科普一遍,不如先知道他们都种什么。
反正他们盛朝有的东西,一定比现代有的东西少!
“麻、黍、稻、麦、菽。”
“没了?”
“还有白菜、萝卜、大瓜……”
沈戟掰着手指给她数,林宝初静静地听。
越听,她的表情越无奈。
好家伙,主食和蔬菜的品类,加起来才勉强能超过两只手。
品种实在太少了!
“夫人,你怎么了?”
沈戟见她无力地趴在桌上,以为她淋雨生病了,赶紧关心道。
温热干燥的大掌摸上她白皙的额头,与自己的作对比。
“轰隆隆——”
窗外的雷声大了,风也大了。
雨水从窗外打进来,将桌上的饭菜和纸笔打湿。
“大雨来了,先收拾了吧,明天再说。”
林宝初猝不及防被雨淋了一脸,赶紧收起笔记。
沈戟将碗筷收拾到厨房,再回来,看到林宝初正在窗前,努力补窗。
这扇窗子,前天晚上被她彻底弄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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