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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樱一整夜都在琢磨“情感代入”
的事。
她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纸媒编辑眼光很毒辣,哪怕只是青春类杂志,哪怕杂志上的许多故事在闻樱这个老阿姨眼里是无病呻吟,情节经不起推敲,但它们的确是年轻读者们喜欢看的。
文笔的稚嫩和情节的小Bug,不能掩盖作者在写文时投入的真实情感。
如果自己都觉得这样的故事幼稚,情绪无法跟着笔下的人物而起伏,那又凭什么去感动读者,让读者掏钱为这样干巴巴的故事买单?
闻樱这两篇小说,如果投给其他发行量次一等的青春杂志,过稿的机会估计要大些,她偏偏投给了业内很顶尖的《花火》和《爱格》,别管青春类杂志的内容是否幼稚,人家能做到行业顶尖,自然有两把刷子。
据闻樱所知,《花火》这本杂志火了那么多年,捧出了不少青春文学类的畅销书,十几年后那些畅销书又衍生为畅销IP,陆续进行影视改编……这么牛逼的一个平台,拒她的稿很正常呀!
闻樱的心气慢慢平了。
人不怕走错路,就怕走错了不承认,不肯自省。
第二天一早,闻樱就开始着手修改这两个故事,陈丽看她一直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喊上邓幺妹一起出门买菜,又把邓杰和邓皓两个天魔星带走了,免得打搅闻樱。
邓幺妹闷声笑:“陈姐,你对小樱就是心硬不起来。”
陈丽瞪她一眼,“你带邓杰他俩去外面吃早饭,我在楼下打个电话。”
邓尚伟昨晚夜不归宿,说是生意上出了一点事,跟着秦老板连夜坐飞机去了外地,陈丽都怀疑邓尚伟是故意躲着自己。
现在算算时间,邓尚伟和秦老板肯定到了地方,陈丽惦记着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电话拨出去,邓尚伟的电话关机了。
陈丽皱眉。
一个怯生生的女音响起,“请问,你、你是陈姐吗?”
陈丽转头,发现自己身边站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年轻女人。
年轻女人穿着小碎花连衣裙,白色的平底鞋,披着头发,脸上连妆都没怎么化却皮肤清透白皙,朝气满满,青春逼人。
“你是?”
年轻女人咬牙,“陈姐,我和邓哥……我不想要邓哥的钱,我是真心喜欢他的,还有孩子,我……”
年轻女人语无伦次,陈丽本能感觉到了危机,她看着对方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眉眼,听着对方满口“喜欢”
和“孩子”
,女人的直觉为陈丽敲响了警钟。
她想离开,不听这个陌生的年轻女人说话,两只脚像生了根一样半点都挪不动。
“陈姐。”
让陈丽回神的是街对面的邓幺妹和两个孩子,她不知哪里涌出的力气,呵斥道:“你住嘴,我不认识你,你大清早跑来说什么疯话!”
年轻女人把手放在小腹,哭道:“我怀孕了,孩子是邓哥的。”
陈丽转身朝着小区门口跑去,跑到一半摔了一跤。
年轻女人看出了陈丽的惊慌,手摸着肚子,嘴角上扬:就这样一个废物,如果不是运气好,早早嫁给了还没发家的邓尚伟,又生了两个儿子把邓尚伟拴住,哪里轮的上这个女人做老板夫人?
听说连大学都没考上。
比不上自己是大学生。
长得倒是不错,但生过了两个孩子的妇女,美貌日渐流逝,也是比不上自己青春年少。
潘莉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快步跟了上去。
现在是陈丽怕她,而不是她怕陈丽,因为她光脚不怕穿鞋的——如果不是文哥逼得紧,潘莉才不会来找陈丽,这样简直是断了潘莉和邓尚伟在一起的可能,男人不喜欢咄咄逼人的女人,潘莉想要扮演受害者,想演痴心人,让邓尚伟可怜她,继而由怜生爱。
这样的计划想要成功,需要好几个月的水磨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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