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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瞪大了眼睛,眼睛里面有无数汉堡在飞。
但很快幻影消失了,他的脸变得疑重起来:“可是丢了钱的人怎么办?说不定他需要这笔钱救命呢!”
我来回看了几眼:“装钱的衣服很新就被丢弃,布料很好,而且七千块钱随随便便放在衣服里面忘记了,可见失主是一个比较富裕的人,不会等着这笔钱救命。
而且这里是垃圾处理场,垃圾是从别处运来的,失主不可能找到这儿。”
三号瞪着我:“你的意思是现在归我们了?”
我摇头:“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来说,我们放进口袋没问题,但是从我们的良心出发,就应该把它还给失主。”
“对,可是怎么找失主?”
“我不知道。
刚才我就说了,这是你捡到的,你来决定。”
三号又习惯性地抓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既然我们不能要,也不能找到失主,那就放回去,当作没有看到。”
我没有对三号的决定感到失望,而是感到轻松和解脱。
福兮祸之所倚,如果我们拿了这笔钱,就会忍不住穿上好衣服,去像样的地方吃饭,招摇过市,说不定就因为这样被追捕我们的人抓到了。
或者花了这笔钱,我们习惯了享受,就会不安于现状去偷去抢。
总之钱多了造成的意外很多,祸大于福,在别人看来我们穷困落魄,实际上我们现在活得很充实和满足,心灵纯净,不需要意外之财。
天当被,地当床,江河作浴缸,我拥有的是整个世界,谁还能比我更富有?
就这样,我们两个疯子把钱放回原处,连衣服都没有要,继续去捡破烂。
我觉得三号跟我一样,认为自己做对了事情,心境开阔,神清气朗。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三号已经在整理昨天捡回来的东西了。
我像往常一样用方言问他:“你名什么?”
“周易灵。”
三号不加思索就用方言回答,说出口之后就愣住了,愣愣地望着我。
我一跃而起:“你想起你的名字了?”
三号又开始抓头皮了:“我,我不知道啊,我想都没想就说出来了。”
“那就一定是你的名字!”
我很兴奋,接着用方言提问,但三号都是回答不知道。
或许三号的劫难已经过去,好运气来了,昨天捡到了钱,今天想起了自己的名字。
这是好兆头,我相信他“福至心灵”
,会在不知不觉中恢复记忆。
现在我不能叫他三号了,要叫他周易灵。
这个名字怎么觉得似曾相识呢?我突然之间也灵光一闪,作出了一个大胆又慌谬的假设:周易灵会不会是周振岳的孙子?
我曾听我奶奶说过,二十年前周振岳撞死在庙前的大树下,儿子中风死了,孙子疯癫不知去向。
周易灵在疯人院内住了二十多年,时间对得上,病症一样,连姓也一样,更重要的是他说方言的口音跟我老家一样,为什么不能跟我是同村?
但是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吗?我在疯人院里面认识了一个人,一起逃出来,结果他是我同乡,还是我奶奶的师父的孙子,这也太离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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