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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小哥儿,给我一碗热茶,还要两个馒头。”
“是,好嘞。”
“我,我要一碗汤,那个,小哥儿你这一碗汤也要一文钱,会不会太贵了些?”
“老丈,你看看我,这可是地地道道的山鸡啊,你瞧这鸡多肥,酒馆里三十文钱都买不到一只呢!”
“那倒是。”
“这样吧,老丈,大不了你多买一个馒头,我再给你一勺汤?嘘,这优惠可不能让别人知道啦。”
“晓得晓得,还是你这小哥儿会做事。
瞅着瞅着,别倒溢出去了,哎……”
好不容易应付走一位难缠的客人,顾喜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又去应付下一波了。
自从跟袁思齐商量定来摆摊后,她这摊子准备了几天后便偷偷的开张了。
开始只是卖茶,待手上有几个闲钱之后,顾喜梅又不安分的偷偷开始动别的歪脑筋,下午撤摊之后搭车便车去省城买了一包饼子之类的干粮,每日配着汤卖,有的时候也兼卖一些烤鱼熏兔肉之类肉食当辅菜的。
出门的行脚商中本来就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是吝啬到一个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也很有些根本不在乎那一两个小钱。
但不论是舍得花钱还是舍不得花钱的,喜梅摆摊的这地方离县城都只有半日距离,大多数人走到这里时事先准备的干粮都会吃完了,于是不吃也得吃。
这让喜梅心里乐开了花。
不过出来摆摊,喜梅外貌上也做了修饰,乱糟糟的头发遮盖了大半张脸,除了一双手之外,其他地方都用炉灰擦过,显得黑不溜秋,活像个发育不良的小男生。
至于身上的衣服,这都是她问袁思齐借来的,跟好看两个字差了十万八千里。
说实话,想到当初看他拿给她的橘色外衣和粉红色长裤的时候她寒毛都竖起来了,不敢置信竟然还有人穿这种衣服招摇过市,但当这个那人疑惑的反问她“不好看吗?你瞧瞧这个衣裳,颜色多像荷包蛋啊。
对了,这个裤子,不觉得很像新鲜的牛肉么?”
之类的言语时,顾喜梅表示了深深的无力。
她原本还以为袁思齐穿的衣服是被迫无奈的,现在才明白这世界上真的有人审美差到这个程度,喜欢俗艳花里胡哨的东西。
但是她除了这些男装之外别无所选,于是也只能拼命的把它们弄脏些,这样显得不是那么扎眼。
小摊的生意好过了预期,至少赚到的钱完全能满足两个人的吃喝,于是一直悬着口气的顾喜梅总算松了口气,对于这点小营生也越发在意了。
只是让她气恼的是袁思齐这个甩手掌柜的做的更潇洒,除了每天天不亮出摊的时候帮她挑东西过来,接着就是吃饭的时候准点儿到达,其他时候连跟人毛都没有。
这天又到中午了,眼看着熬好的一锅野鸡汤一锅野兔汤卖的已经剩下不多,顾喜梅赶紧捡了几块有肉的,并且一大碗汤盛到了带来的海碗。
虽然袁思齐超级“玩忽职守”
,可她还是每顿都给他留些饭菜。
毕竟这个是她穿越过来跟交情最深的一个人,地地道道的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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