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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谁是平头哥?”
马继之问道。
杨浩指着被惊醒,正在呲牙的蜜獾道:“他就是平头哥,社会平头哥,人狠话不多。
生死已看淡,不服就开!
平头白发银披风,一生都在征战中。
豺狼虎豹皆无惧,只是不敢去……”
蜜獾:哈……嘶!
小子,是你打扰本大爷睡觉吗?
杨浩:不是我,是他!
杨浩拍拍马继之肩膀,鼓励道:“兄弟,拿下他,别用刀枪!”
平头哥一进一退之间,对着一百多人呲牙嘶吼,一点都不怕这么多人,左右左右wsws不断找位置和机会想进攻。
“好啊,兄弟们都瞧好了!”
马继之被忽悠瘸了,对这个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用武器就不用武器吧,反正穿着重铠,不怕被咬,捶也能捶死这个小东西。
马继之走上前,想像抓鸡一般抓住平头哥。
平头哥粗壮短的四肢非常灵活,前进后退非常有章法,前进几步咬一口马继之,马上后退准备下一回合战斗。
马继之手挥的很快,可还是被平头哥咬到了,幸好平头哥的牙咬不动钢手套,不然手指可能会被咬断。
“嘿!
平头哥,来啊!”
“哈哈……再来!”
马继之瞅准机会,一会儿抓,一会儿踢,一会儿踩,可还是没有平头哥灵活。
平头哥瞅准机会,一口咬到马继之裆部,可惜有钢制护裆保护,差点没把牙给嘣了……
几分钟后,平头哥咬住钢鞋缝隙的牛皮,马继之手一抄才把平头哥抓住,滑不溜秋差点让它跑掉,掐住脖子才能稳稳制服。
“大人,这平头哥能吃吗?”
杨浩苦笑着道:“不知道,没吃过啊。”
马继之蹲下,一手把平头哥抓住,一手握拳猛捶。
平头哥厚厚的皮防御力很高,皮和肉又不连在一起,拳头捶上去弹性十足,还很容易随着皮滑开,使自己的身体可以减少很多伤害。
“嘶~哈~嘶~”
平头哥再怎么厉害,也敌不过一拳拳猛捶,被打的出气多进气少。
很快满脸桃花开,被捶地奄奄一息,只给马继之铠甲上留了点划痕。
“差不多12斤,拿着,今晚有好肉吃了!”
看来平头哥的凶名都是吹出来的,对野兽和毒蛇还能凶的起来,对人就不行了,只是人类不想伤害它,才让它抖起来的。
遇到狼灭,也只有盘中餐的份了……
等了一会儿,70个骑兵骑着精神最好的夏尔马赶来,柔韧结实的树枝做的套马杆也做好了。
马具他们自己带了几十套,可惜太小,夏尔马胸围太粗了,这些马具还是在英格兰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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