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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条准此)’——这就是说,除非是谋反、大逆和谋叛这样要连作到自己的犯罪之外,其他的罪如果告发了,要处绞刑……”
“对嘛!”
顾司法大声插话,“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嘛!
怎么能告自己的父母呢?这样的人,忤逆不睦!
还有,那个武氏,你们怎么能判处死刑呢?她的女儿到衙门告状,那就是相当于她自己自首嘛!
自首是要免除刑罚的!
应该释放,怎么还判了死罪?——我说啊,康县令,你们少城县的这些刑房书吏,这个法律很成问题啊!
不懂装懂!
随意乱判,这样下去,是要出大问题的!”
一听顾司法上来就扣了这样的一顶大帽子,康县令紧张得脸都白了,他也搞不懂什么子女状告父母,等同父母自首,可以免除刑罚之类的规定,要是真是这样,自己判处了武氏死罪,那不是一个天大的错案吗?立即紧张地望着萧家鼎。
听了顾司法这番话,萧家鼎心中苦笑,暗想,不懂装懂的不是别人,正是你顾司法自己!
如果不是你真的不懂法,就是你暗中有猫腻,那苏老财可以来向自己行贿,难不成就不能向你顾司法行贿?苏老财的目的就是要给武氏脱罪,这就一个理由,对于不懂法的人,这个还是光面堂皇的理由。
而判处无罪的案子,根本不用上报,上边也就不会知道,外人还以为真的应该是这样,这才叫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要如果这位顾司法不懂法乱说,萧家鼎到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是要是知道法律规定,还故意这么说,那就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了!
萧家鼎等他说完,才不紧不慢道:“我先解释一下武氏判处死罪的问题。
没错,刑律是规定:‘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首及相告言者,各听从人身自首法’,也就是说,子女跟父母这样必须相互隐瞒犯罪的人,如果子女告发了,等同于犯罪的父母自己去自首,同时,又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也就是说,只要犯罪还没有案发就自首了,可以免除其罪责……”
“怎么样?我就说了嘛!”
顾司法扬扬得意道,望向康县令,“我说康县令啊,这个案子是个错案啊……”
“顾司法!”
钟法曹打断了顾司法的话,“你先听萧执衣把话说完!”
“是是!”
顾司法忙躬身道。
钟法曹的这个表现,没有让萧家鼎心生感激,反倒让他产生了警惕。
他应该已经看出了自己对这个案子是胸有成竹,如果现在不让自己说话,自己一定会向唐司马禀报,如果唐司马采信了他的意见,吩咐下来,他们还得照办,那时候反而被动。
他如果想到了这一点,才让自己把话说完,应该就是一种谋定而后动的决定,要是这样,这钟法曹的城府只怕要比顾司法深!
不可不防啊。
萧家鼎于是接着说道:“《永徽律》名例篇第三十七条规定:‘其于人损、伤,(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
)’这就是说,对于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如果是因为别的罪而引起的,只能免除起因的罪行,不能免除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罪。
比如盗窃中被事主发现反抗抓捕而杀死对方的,自首可以免除盗窃罪,但是杀人罪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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