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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但这些都是题外话。

我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写了第一本书。

[33]

幸运的是,它引起了关注,因此有许多人想和我结交。

最早踏进伦敦的文学世界时,我心里既忐忑又期待。

回忆起当初的种种情状,真是不无物是人非的感慨。

我久已远离那个世界,假如各种小说对其现状的描写是准确的,那么如今的情况有所改变。

活动的场所和以前不同。

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34]业已取代了汉普斯塔德、诺丁山门、高街和肯辛顿[35]。

就拿参加活动的人来说,从前四十岁以下显得卓尔不群,但现在超过二十五岁就要被当成笑话。

我觉得我们当年比较矜持,而且也不敢表现得过于目中无人,因为害怕遭人指摘。

我并不认为那批放浪形骸的文人雅士有多么洁身自爱,但在我的印象里,那时候的风流韵事确实不如现在这样司空见惯。

我们不觉得由于爱惜羽毛而对离经叛道的行为保持沉默是虚伪的表现。

我们说话没有那么粗鲁莽撞。

当年的妇女也没有完全独立。

那时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36]附近,我记得我常常乘坐很久的公共汽车,去拜访那些热爱文学又殷勤好客的家庭。

我总是畏首畏尾地在街道上徘徊,半天才能鼓起勇气按响门铃,然后怀着极其紧张的心情跟着迎宾走进空气沉闷、高朋满座的客厅。

主人介绍我认识这位贵客那位嘉宾,而那些人则对拙作大加吹捧,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

我感觉到他们希望我说几句幽默机智的话,可惜直到聚会结束,我还是一句都没能想起来。

为了掩饰尴尬的心情,我帮忙端茶倒水,把面包切得乱七八糟,涂上黄油端给众人享用。

我希望没有人来注意我,那我就可以暗自观察这些社会名流,专心聆听他们的佳言妙语。

我记得当年有几位个子高大、神态孤傲的女士,她们有着高耸的鼻子和饥渴的眼睛,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就像是士兵的盔甲;也有几个身材娇小、獐头鼠目的老处女,她们有着轻柔的声音和溜滑的眼神。

这些女士坚持戴着手套吃黄油吐司的怪癖让我称奇不已,而她们趁别人不注意时在椅子上偷偷把手指揩擦干净的壮举更是令我敬佩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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