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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灵空舰,需要灵石作为能源。
在封灵大陆灵石是一种很稀有的宝物,不可能用来作为能源。
反正,去凡尘界之前,还可以再来把它拿走,目前倒是不着急。
秦暮想了想,选择了光影斗篷和衍灵焰。
这个光影斗篷和匕首,可真的是绝配。
拥有一种强大的焰种,是好的修复师必须具备的。
他在熔炼武器和炼制丹药时,必须使用火焰,强大的焰种可以大大提高成功率。
所以秦暮选择了衍灵焰。
“你就在这里把这几样宝物这些炼化了吧。”
书生见秦暮选完,就对他说道。
“好。”
秦暮应道。
“这个光暗斗篷和麒麟护臂一样,只要将精神印记烙印在其中就可以了。
那个衍灵焰,需要用灵气包裹住,然后吞下它,这样,就可以让衍灵焰为你所用。
至于这红色晶体,需要你的精血,方可认主。”
秦暮按照书生的解释,将精神印记烙印在光暗斗篷上,然后,收了起来。
秦暮接下来,拿过那个神秘晶体,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这是个多边形的红色晶体,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
他轻咬舌尖,逼出一滴精血,滴在红色晶体上,一种莫名的联系建立在他们之间。
一个人身上好的血液,被称为精血。
其中最好的血,乃是心头之血,不过,并不需要真正的开膛破肚,挖出心脏来滴血。
一般而言,人们会刺破手指头,滴出鲜血。
常言道:十指连心,这样的血,也是心头之血。
不过,秦暮并没有这样,他只是咬破舌尖,口中蕴含一口精血。
人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首先要用心去思考;其次,开口搅动舌头才能说话,将自己的心意表达出来。
同时,吃也是要用到舌头。
人是铁,饭是钢,吃饭关乎人的性命;同时,服用丹药等灵物,也同样要用到舌头。
因此,舌头上的血,也是心血。
更因为,舌头柔软,更具有活性,比手指头上的血,更为鲜活,更加温润。
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也很少有人用。
因为太疼了,舌头不能包扎,而且还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它。
秦暮希望尽力将事情做到圆满,所以,一旦用到精血,他都会选择舌尖之血,当初契约云望、星遥、臭宝和墨眠的时候,秦暮都用的是舌尖之血。
这枚晶体,被补天灵尊视为珍宝,而且它真的很神秘,既然要用到精血了,那痛一些就痛一些吧。
这点小小的疼痛秦暮还是能忍受的。
当初爆体而亡时,虽然只是一瞬,但那种痛苦,秦暮现在想都不愿意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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