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魔狼撤离后不久,支援终于姗姗来迟。
整个博城都已经千疮百孔,不太适合住居住下去了。
只有几个恋乡的老人不舍得搬走,最后选择定居下来。
而那些想要离开的人,他们的选择有帝都、魔都、古都三座城市。
不少人选择了古都,还有几人选择了魔都,选择帝都的人很少。
毕竟帝都的物价太贵了,博城里没几个人付得起这个价钱。
暗影则选择了魔都。
经过了两天两夜的旅行,暗影终于到达了魔都。
只不过在他的想法里,应该是现代化的超级大都市,但是呈现在他们眼前的竟然是
这看上去就是贫民窟改装过来的。
天窗敞亮——不就是楼顶上开了个洞吗。
通风方便——窗户纸破了个洞,你还好意思说。
旋转式制冷家电——一个电风扇你说的这么高大上。
原始生态住房——土房子唉,老兄。
配套完善——开了个便利店,你什么都敢卖。
环保是照明系统——难道点蜡烛不会产生有害气体吗。
总之,看完了安置房,暗影感觉到了安置组对他们深深的恶意。
看看隔壁莫凡!
住的比我们……比我们还差。
啊,心里平衡了。
其实暗影也知道,这也怪不得安置组,这套房本来就是紧急办置的。
能住人,不会倒,就很不错了。
不过暗影还是不能接受。
索性离开了这座房子,在路上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前往了一家俱乐部。
······
魔都里有不少血族开办的酒馆俱乐部。
说道血族,大部分人想到的一定是吸血鬼。
优雅、强大,它们是黑夜里的行者,血液注入到他们的酒杯中,平添一份妖媚。
妖魔是妖魔,人类是人类,但是,假如妖魔和人类结合,它们所诞生下的生物又算什么?
传说中,吸血鬼最初是因为人类之中的黑暗法师和一种叫做血妖的黑暗生物结合所生下的产物,它们具有两者的特性,人类的外貌以及黑暗生物的能力,但是也同时兼具两者的弱点。
相对人类来说,吸血鬼拥有很强的体质,它们的黑魔法和精神力天生就比普通人要强,特别是一些体内血统偏向人类的吸血鬼,是天生的强大法师,它们具有极强的天赋,不但可以学习使用魔法,而且还快,还强。
但是另一方面,相对于大部分妖魔来说,他们的身体羸弱,讨厌阳光,甚至会被阳光灼伤,惧怕光系魔法。
对于吸血鬼这个种族,在不同的国家策略都不同。
以美国为首的国家都是采取包容、体谅、认同。
美国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包容的国家,它们的政府认为,虽然吸血鬼体内具有黑暗生物的血统,但是那只不过是黑魔法而已,把它们当做传统的黑魔法家族,不需要被监视,得到正当的人权甚至会保护外国的反对势力的追杀。
传说有这么一处网吧,每当午夜十二点以后将会神秘的出现。也许它的入口是一处饭馆的门头,也许他只是一面墙,谁知道呢。但是,从里面出来过的玩家,都将获得神奇的力量,神鬼莫测。嗯,也有人出来时,由少年男女变成了鸡皮鹤发的老者,付出了所谓的代价。通俗的讲,我就是网吧的老板,我对以上事件负责,嗯,请叫我老王,嗯,不,还是叫我小王,这个世界套路太深。...
她是个死了九个老公的寡妇,都说她是田螺体,我冒死去追,可尝试了田螺体的味道后。。。我被卷进了一个漩涡,一个探寻人类起源的漩涡。太阳体积是月亮的395倍,太阳离地球的距离是月亮离地球距离的395倍,所以,我们看月亮和太阳是一样大的,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吗?秦皇陵早就被现了,可是一直到现在,都不敢打开,难道是因为我们技术落后吗?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人类起源,这里为你揭晓。...
一代战神回归都市,入赘豪门,却被老婆一家当成了窝囊废!家族宴会那天,门外8000人齐喊请战神出山岳母谁是战神废婿默默站起身。...
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权。苍茫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挡百万师。七星龙渊怀天下,一骑白马开吴疆。他,张瑞,张三丰第三十代孙,重生于明朝末年那金戈铁马的年代。他,青锋银面,手持七星龙渊头戴银面修罗,江湖人称七星修罗,带领着誓死捍卫他尊严与生命的北斗七星君斩魔道杀敌酋灭奸臣单骑走千里只为佳人笑。且看张瑞一剑横刀向天笑,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如何走上权利的颠峰如何玩转天下于股掌之中如何醉卧美人膝,与心中的至爱逍遥于天地之间。一朝天子一朝臣,何为君?何为臣?张瑞语录之率土之滨,莫非我土四海之内,莫非我臣,臣服,才是我的敌人最好的选择。大明的铁骑终将踏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她是前世有名的军医,一朝穿越成了凤家的废柴小姐!婚礼前夕,未婚夫上门退婚,不但如此还要娶她庶妹?更更更过分的是极品继母说她被人退婚难再出嫁,做主把她许给家里挑粪的旺财!!尼玛,还当我是小白菜呢,任你们烹炒油煎?家有奇葩一朵朵,凤锦珞,只奉行三个字,斗斗斗!他是大华朝最尊贵的寒王,不近女色,却唯独对她另眼相看!说她是废柴不配嫁他?哼!我偏要与他披肩,共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