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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黑洞洞的一个个通道中,不时传来令人面赤耳红的声音被巨大的音乐所驱散,这里对于这些人们来说,就是天堂!
在舞池中晃荡了好一会的莫里斯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目标,那些太奔放的他不喜欢,或许这与他没有文化,同时对文化和上流社会的敬畏有关系。
他非常喜欢那些有文化的人,以及将有文化的人骑在身下的那一刻,在那一刻他感觉自己似乎变得无所不能。
他会用自己的技术狠狠的撕碎那些女孩的学历、文化、社会地位,就像他能够征服整个世界一样。
突然间无意的一瞥,他看见了在舞池的边缘有一个女孩静静的坐着,带着一副眼镜,有一个长马尾,非常的知性。
莫里斯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知性,他只知道,这个女孩吸引了自己。
“一个人?”
,他挤了过去,直接坐在了女孩的身边。
女孩望了他一眼,向一边挪了挪,与他保持着距离。
女孩拒绝的非常果断,指了指看不清谁是谁的舞池,“不,还有我的朋友。”
莫里斯也挪了过去,再一次和女孩贴在一起坐着,“那么我呢?我有幸能够成为你的朋友吗?女士?”
不得不说莫里斯的确有一些资本,还算不错的行头加上他有些张扬的表情,的确能够让一些追求刺激的女孩产生一些兴趣,特别是那些乖乖女。
平日里那些女孩被压抑的越狠,在这里也就放纵越狠。
女孩再一次向一边挪了挪,“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朋友。”
女孩越是躲避,莫里斯越是觉得有趣,心里也就越痒痒。
要不说人骨子里都有贱人因子,舞池里那些送上门的莫里斯一个都看不上眼,反倒是这样不愿意和他深入交流的,他反而越是希望能够得手,这不是贱是什么?当然啦,如果说好听一点,那就是属于男人的征服欲,男人们对于不具有难度的东西不感兴趣,只有难以逾越的东西,征服起来才有快感。
“我叫莫里斯,人们都认识我!”
,莫里斯再次挪了过去,“瞧,你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我们现在就是朋友了!”
女孩冷笑了一声,“我可不认识你,还有,麻烦你离我远一些,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同一个女孩冷言冷语的拒绝,就算是莫里斯都有些挂不住脸。
他脸皮厚没错,可这种态度太伤人了!
就在他考虑要不要使用其他手段的时候,女孩的朋友们可能是跳累了,回来了。
一共三个人,两个女孩,一个男孩。
三个人都满身的汗,其中一个女孩还穿着紧身的衣服,胸口两个激凸随着摇晃让人有些眼晕。
莫里斯看了一眼,舔了舔嘴角,把目光挪到了三人的脸上。
都是很年轻的年轻人,一脸没有走进社会的书卷气,天主最美好的青春都画在了他们的脸上,让莫里斯心里泛起了嫉妒的情绪。
他也年轻过,但现在已经不年轻了。
男孩有些讶异的看了一眼莫里斯,对女孩问道:“你朋友吗?”
不等女孩回答,莫里斯就站了起来,还伸出了手,“对,我们是朋友,很高兴见到你们。”
男孩楞了一下,似乎还不太熟悉这样成年人之间的礼节,稍显迟钝的伸出手和莫里斯握了握。
可能是突然间使用成年人的礼节给他一种自己长大了的错觉,他很友好的坐在了莫里斯的身边。
“我从来没有听纳莎说过她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你叫什么?”
,男孩毫无心机的样子让莫里斯感觉到很有趣,这就是有学历有文化的人!
莫里斯对着身后勾了勾手指,回头吩咐了一句,才说道:“我叫莫里斯,在特耐尔还有一点脸面,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来找我。”
,说话间莫里斯的跟班送来了一瓶酒,男孩和女孩们看见那瓶酒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就像是炫耀一般把就捧在了手中,有些得意炫耀的说道:“金典,有些地方卖到十八一瓶!”
,十八块钱在特耐尔城已经足够达到中产阶级的最低收入水准,换句话来说,这瓶酒等于一个中产阶级,两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
他流利的打开盖子,笑着问道:“要来一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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