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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现在你说说那题吧。”
高个的孩子便又道:“这个问题是这样的:笼子里有鸡和兔共十只,一共有三十二只脚,那么笼子里有鸡和兔各几只?”
余笙听完,忍不住露出了一个会心的笑容,刚刚听得果然没错啊,真的是鸡兔同笼诶。
两个孩子被余笙的笑容晃花了眼,先前还觉得失忆的大小姐肯定解决不了,现在他们已经不那么想了,大小姐就算失忆了,还是那么美,怎么会有问题是这么美的美人解决不了的?
香叶一听这问题,就发现好难,她完全无从下手,再去看余笙,却发现她竟然笑得格外灿烂,好似这问题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香叶不知道余笙这自信从何而来,别说是现在的大小姐,就算是从前那个琴棋书画皆有所涉猎的大小姐也未必能够答得出来。
余笙见那孩子手上一截小木棍,便要了过来,拿起那木棍也学着他们在地上比划。
刚划了没两下,余笙便觉一阵莫名的熟悉,好似这场景曾经重复过无数遍,却又想不起来究竟是何时的事。
余笙有片刻的怔愣,看在其余几人眼中,便是这题她也算不出来了。
两个孩子眼里显而易见的失望之色。
香叶有心为余笙找台阶下,“小姐,日头这么毒,您是不是不舒服了?”
余笙回过神来,看着面前几人,手上的树枝没再往地上划,而是站起来,开始口述了。
余笙语言简洁,几句话就将困扰了两个孩子半日的问题解决了,他们看向余笙的目光晶晶亮,就连香叶,也才发现,原来现在的大小姐在算术上如此厉害。
余笙无视了几人的目光,她脑子里始终在想着刚才拿着树枝在地上比划时的那股诡异的熟悉感。
回到芷园,余笙又拿了一截手指粗细的树枝来,这一次,她开始在桌子上比划了,然后惊讶的发现,她用起这树枝来,可比那毛笔顺畅多了。
“香叶,有没有什么像这树枝这样形状的,硬的,可以在纸上画出颜色的东西?”
余笙不知道她究竟想要什么,只好向香叶求助。
香叶思索良久,才试探着回道:“小姐,您说的这种东西,有些像是烧过的柴火棍。”
余笙赶紧让香叶去取了一截来。
当余笙拿着那截新到手的柴火棍,在纸上写下“景余笙”
三个字时,她觉得自己应当是探寻到了什么。
上好的宣纸上,漆黑的“景余笙”
三个字,显得格外突兀,更加不和谐的是,景字写得工工整整,余笙两个字却是龙飞凤舞,几乎都认不出来。
余笙又单独将“余笙”
两个字重新写了几遍,每一次写的时候都好似完全不用思考,直接落笔就成,显然这两个字她应该曾经写过无数遍,或许还专门练习过。
余笙又想了几句话,随手便写在了纸上,然而除了之前的“余笙”
,她后来再写的其他字都是工工整整,规规矩矩的。
余笙先前只当自己是因为失忆,所以才导致好多字不认识,也不会写,现在发现,这一切可能同失忆根本没有关系。
因为她现在拿着烧火棍写下自己心中所想,完全没有障碍。
先前写不好,或许只是因为自己以前根本就不用毛笔写字。
余笙叫了香叶上前,指着自己先前写下的一排字,让香叶念,香叶支支吾吾,半天才道:“小姐,您写的这些,有好些字奴婢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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