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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绾绾这马是直奔京城去的。
像是小两口吵了架,一怒之下不愿再与他有任何牵连,只想回家一般。
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那横在路上的成人腰一般粗细的树干就那么明晃晃的挡着。
她勒紧了缰绳。
这是一片竹林与树林相互掺杂的位置,前后不着人家,很适合拦路抢劫。
周遭没有一点风,一时间安静到连树叶摩挲声都闻不见。
青天白日的,那蓑衣斗笠装扮的人出现在视线中时,她竟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昨日夜里在唐府,容卿薄只顾着查看周遭环境的时候,她点了盏灯过去看了一眼,那白布之下,颈处刀口很干净,也没留下任何花纹样的东西。
只是一个一个看过去,才发现每个人的伤口都在同一位置,分毫不差,甚至连深浅都是一模一样的。
这样千锤百炼才可造就的准确度,怕是连寒诗这个专业杀手都做不到。
而寒诗之上,还有个寒词。
她曾见过那个伤口,就在那雨幕中,他一剑杀了容卿麟给她的护卫,然后抢走了袭夕。
昨晚,她记起了那换骨鸟,在三伏,袭夕曾跟她提过一两句,说他们那里有种很漂亮的鸟,但当时两人正在奋力刨萝卜,她累的紧,也就没怎么往心里去。
然后她记起了这阊州,也曾有一户姓袭的人家,于多年前因牵扯叛军之乱,惨遭灭门。
这件事查来查去,怕是要查到袭夕身上去。
“不要叫他查下去。”
他说:“他们都死不足惜,你若想袭夕安好,就不要再叫他查下去。”
姜绾绾下马:“他若那么听话就好了,你给我下毒,叫我遭了好一通罪,还好意思来求我?”
斗笠下的男人分不清模样,只有声音冷酷而森然:“在我手中讨到命的,你是第一个,该感激。”
果然,这做杀手的就没见几个正常的。
她一直以为寒诗那货已经是有病到登峰造极的存在,不想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这寒词病的不比他轻啊。
姜绾绾撇嘴:“欺负不了容卿薄,就来欺负我这弱女子,亏寒诗把你当做标杆一样向往着,也不亏心。”
顿了顿,又道:“你若了解他,就该知晓越是惹怒他,他就越是不肯罢手,非得查个干干净净才罢休。”
“所以我又来了。”
掌心大小的夜明珠被丢了过来。
姜绾绾伸手接住的功夫,冷不防肩头受了重重的一掌,她踉跄后退,勉强站稳身子,一口腥甜还是涌了上来,张口便见血:“寒词!
!
!”
“这是云中堂的东西,三伏之巅如今日渐壮大,俨然已成为庞氏的左膀右臂,你也不想它再发展下去,来日一锅端了三伏,对吧?”
“……”
云中堂不能留,三伏之巅也不能留。
他们分明就是奔着哥哥的命去的,若它真成了庞氏的臂膀,傍着皇室的力量,血洗三伏是早晚的事。
这臂膀,是早晚都要斩断的,哥哥仁心,总是不愿杀生造血孽,她早已生这心思,只是力量不足。
这怕是唯一的一次机会,将这孽扼杀在摇篮之中。
姜绾绾沉默的功夫,眼睁睁看着他拔出了腰间的刀:“做戏做全套,你忍一忍。”
“你敢!”
她踉跄起身。
寒词把着刀靠近:“寒诗用着还顺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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