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叫欢欢,是条狗,哦不,准确的说,是一条柴犬。
为什么我叫欢欢?
当然是我的主人给我起的名字了!
我的主人是谁?
嗯......我住在一个别墅里,别墅内,有一对年轻的夫妇,还有一对刚上小学的姐弟,我也不知道谁才是我的主人,或者说,他们都算是我的主人。
不过欢欢这个名字,是姐姐起的。
姐姐今年小学四年级,弟弟是小学二年级,不过弟弟发育的似乎比姐姐更好,个子比姐姐高了一头,如果不知道的人看了,会以为弟弟是哥哥,姐姐是妹妹。
而现实却完全相反,就算弟弟比姐姐高,可平日里,弟弟很畏惧姐姐,只要是姐姐说的,他都唯唯诺诺的表示顺从。
比如姐姐想要喝果汁,弟弟二话不说就跑去买。
姐姐想要睡午觉,弟弟立刻将音响的音乐关掉。
姐姐想要做作业,弟弟也老老实实的在一旁陪着看书。
他们做完功课,每次都会来找我玩,其中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丢飞盘让我去捡。
我一直搞不懂把这种东西丢来丢去,还让我去捡有什么好玩的,比起这个,还是弟弟手机里的游戏更加吸引我。
可是没有办法,谁让我是他们家的宠物狗呢?
只要主人们开心,我理应感到开心才是。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我只是一条小小的柴犬,但我的实力可是很强的,记得有一次,姐弟两个带我去外面散步,途中遇到一条凶恶的大狗,它似乎因为看到同类而感到兴奋,从主人的身边溜走,跑到我身边。
那大狗留着口水,牙齿尖锐,把我的两个小主人吓坏了,可却谁都没有离开,尤其是弟弟,尽管身体颤抖,可还是张开双臂拦在我和姐姐的面前,奶声奶气的说道:“不许欺负我的姐姐和我的宠物!”
我十分感动,毕竟身为宠物,应该主动站出来保护主人才对,而不是被主人保护,于是我也效仿大狗的样子呲牙咧嘴的,对它发出威胁的吼叫。
大狗见到我体型瘦弱个子不高,以为我很好欺负,并没有退缩,为了将它赶走,我不得不发挥出我的实力,用我漂亮帅气又华丽的一脚将它踹的没有半点脾气,夹着尾巴逃跑。
是的,就是一脚!
我的实力,就是这么强!
问我为什么不咬它?
哦天啊,隔得老远就能闻到那家伙身上的汗臭味,我可不想啃一嘴泥回去!
别看我这样,但我可是很爱干净的,都说宠物狗普遍怕水,不爱洗澡,但我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我觉得热水冲在身上暖烘烘的,多舒服啊!
而且还有主人亲自为我洗澡,打上香香的浴液,不懂得享受这种感觉的狗,真是太可惜了!
也不知道是我生活的环境太好还是自身太过聪明,相对于其他的狗来说,我总是有一种优越感。
我觉得它们一个个都笨笨的,一点都比不上我。
这可不是我在吹牛,不信你听我说,就好比隔壁家养的那条哈士奇,我听邻居说过,它们家的哈士奇实在太傻了,怎么教都教不会,不仅随地大小便,还喜欢咬沙发咬卫生纸咬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连私房钱,都被它找到,咬的粉碎。
重生回到12年前的自己身上,毅然走进娱乐圈,成为一代天王...
不是我目空一切,是你们,还入不了我眼界!我想虎遁山林,可蛋疼地发现,没有一方深林,能放得下我这头猛虎!怎么办?想当咸鱼,可实力它不允许啊ampamphellipampamphellip...
年锦书为了飞仙历经万苦,临门一脚,被死对头雁回活活气死,功亏一篑,重生了!...
她,21世纪嗜血特种兵,意外穿越后是玄天大陆东方家痴傻的大小姐。当清冷的眼眸再次睁开,她惊才艳绝,智慧无双。他,风华绝代,手段残忍又神秘莫测。一场相遇,一把血魔琴,一根白玉萧。乱世红尘中,且看两个强者如何金戈铁马,上天入地,打造一片属于他们的盛世风云。...
作为一名会算命的外科圣手,你要问苏斐然最头疼的事是什么?这还用问?总裁到底为什么会把我认成救命恩人?!而作为圣庭幕后的大佬,言问舟表面上看起来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双腿残疾的废人。当这两个人相遇,一个善良而又狡猾一个冷僻而又善于隐藏。嫁给我。某男眼含宠溺,手捧鲜花。我看过黄历了,今日不宜求婚,下次再说吧。苏斐然翻了个白眼说道。展开收起...
道友请留步,发现姑娘你胸怀大志,如能让再下观摩观摩,便可一起探索其中奥妙小师妹,你的嫂子太多,横插进不来不太好吧。身怀利器的李卿,胯下冒风闯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