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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还是烧掉算了,这样的怪物,尸首就算埋起来,也并不是十分保险。”
林旭彬有些犹豫的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也好。”
陶思思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意见被林旭彬驳回,心里有丝毫的不高兴,反而非常爽快的同意了他的建议。
母子二人,说干就干,由于陶思思还在坐月子,不能见风。
于是林旭彬独自一人把吴阿姨的尸首抬了出去。
不多时他又返回来,到3楼的储物间,拿了几瓶爷爷生前爱喝的烈酒带出去了。
这时候陶思思已经把满是血污的窗帘拆了下来,并且重新换上了干净的窗帘。
还打来一盆温水,把墙上、地上残留的血污擦了个干净。
顺便捡起了那颗墨绿色的珠子,由于这些珠子太过诡异,陶思思现在暂时不打算把它交给林旭彬。
正在擦拭窗户玻璃的陶思思,远远的从窗户外面看到后院的不远处升腾起滚滚浓烟,知道林旭彬已经在焚烧了。
她总算放下心来,原先还以为,林旭彬年纪毕竟太小,未必做得好这件事情。
却没想到,是自己小看他了。
这孩子小小年纪,心智如此坚定。
心里面分得清楚是非黑白,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这坚毅自强的性子,跟他爸爸林一凡却是一点都不相似,也不知道究竟像谁?
收拾好房间的陶思思,看了一眼睡得正熟的妹妹。
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端起盆子往门口走去。
这时候的林旭彬,还在外面守着焚烧的进度,短时间内恐怕不会回来。
陶思思来到厨房,拿起电压力锅的内胆,在厨房墙边上的置物架上。
拿取一个个罐子,分别倒上几种杂粮。
大米、糯米、小米、红枣、枸杞……陶思思一边倒,一边默念着。
突然,她的目光被一个空着的罐子吸引过去。
罐子上贴着的标签上写着——大麦。
说起来,他们家里请的保姆是北方人,原先在老家的时候,他们是习惯吃面和饼、馍馍等食物的。
来到南方以后,因为她的职业是保姆。
很多时候,饮食都是跟着雇主家里的来。
很少能够私下吃到她喜爱的食物。
因此她跟二老混熟以后,不停地向他们推销,吃大麦饭可以补充各种营养,并且还能强身健体。
于是,了解到她的情况,本身就对她有些心软,再加上他们在网上查过,吃大麦饭确实可以强身健体,因此,也就勉为其难的同意了。
此后,厨房存放各类物品的架子上,显眼的位置,摆放了一大罐大麦。
每次保姆给他们煮饭的时候,都会抓上一把,撒进米放里面。
加了大麦煮出来的饭,初时吃起来有些不适应。
即使蒸煮的时间加长,米饭已经煮得软烂。
掺在米饭里面的大麦,吃起来依旧感觉到有些嚼劲。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
二老也慢慢习惯了吃大麦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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