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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玉此次吃饭比往常快了许多,她一吃完,就催还在吃饭的徐医生将后半截发给她看。
前半截她吃饭前就看了的。
徐医生依了:
第二十一回宋江怒杀阎婆惜写阎婆惜笑道:“黑三那厮吃喝不尽,忘了銮带在这里。
老娘且捉了,把来与张三系。”
后见里边的一封“写着晁盖并许多事务”
的“反信”
,便以此要挟宋江:“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
,“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
,第三件是“有那梁山泊晁盖、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文袋里的款状。”
争执到后来,“那婆娘见宋江抢刀在手”
,叫:“黑三郎杀人也!”
“只这一声,提起宋江这个念头来,那一肚皮气正没出处。
婆惜却叫第二声时,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嗓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
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这回是写阎婆惜恩将仇报,“罪有应得”
的,其实此章节的合理性或者说艺术真实性值得商榷。
她与张三的“奸情”
可谓“水到渠成”
,但她捡到“通匪信”
便能那样肆无忌惮地提出三点要求吗?她不知宋三是个“能人”
吗?她不想即使宋江都答应了她的要求,她和张三有命去花那钱吗?他是“勾结匪徒”
的人,他或他“匪徒”
朋友要取他们的性命不是易如反掌吗?相处这么久,知道“黑三那厮吃喝不尽”
的她,偏偏不懂他有多“神通广大”
吗?“年方一十八岁,颇有些颜色”
的她,一向聪明伶俐,怎么可能“见宋江抢刀在手”
,不是“服软”
而是喊“黑三郎杀人也!”
呢?
正常情况下,有几个妙龄女子在孤单一人赤手空拳无路可逃的情况下,见对方男子握刀在手不会吓软了的?不会先想保命要紧?
如此写阎婆惜,只是为了美化宋江,为了遮掩宋江的“杀人灭口”
,将他写得“情有可原”
,而阎婆惜自然是“罪该万死”
了!
其实,现实中的宋江更可能是不顾阎婆惜苦苦哀求饶命,为了绝后患,为了平心中烧的妒火,一刀割她脖子,二刀断了她头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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